中文版/English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  行业新闻

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

一、总体要求

  (一)指导思想

 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,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,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,以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为主线,以示范引领为抓手,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,优化产业组织结构,促进农林牧渔与二、三产业融合发展,全面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、生产过程清洁化、产业链接循环化、废弃物处理资源化,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,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。

  (二)遵循原则

  一是坚持减量化优先和资源化利用。强化源头减量化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少生产、加工、流通、消费等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。促进废弃物资源化、规模化、产业化、高值化利用,提升农业综合效益。

二是坚持重点突破和示范推广。在农作物秸秆、农林产品加工副产物、林业废弃物、废旧农膜、畜禽粪便、水体富营养化等重点领域,组织实施示范工程。

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和产业融合。各地根据资源禀赋、环境承载力、产业基础、主体功能定位等实际,合理规划布局,选择不同的技术路线,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。

  (三)主要目标

  到2020年,建立起适应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支撑体系,基本构建起循环型农业产业体系。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不断发展,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,农林废弃物处理资源化程度明显提高,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,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。建设和推广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业、林业和工农复合型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、示范基地、示范工程、示范企业和先进适用技术,总结凝练一批可借鉴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,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。力争到2020年,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%以上,林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%以上。

  二、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

  (一)推进资源利用节约化

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。支持盐碱地和土壤污染耕地等改良修复,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;推进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。发展循环水节水养殖、研发并推广养殖废水处理技术,提高养殖用水利用率;鼓励开展屠宰废水等农产品加工废水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。

促进农业领域节能降耗。推动省柴节煤炉灶的升级换代;鼓励农业生产生活使用生物质能、太阳能、风能、微水电等可再生能源。

  (二)推进生产过程清洁化

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;推进农产品加工和林业清洁生产。

  (三)推进产业链接循环化

  构建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。培育构建“种植业-秸秆-畜禽养殖-粪便-沼肥还田、养殖业-畜禽粪便-沼渣/沼液-种植业”等循环利用模式。

构建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。鼓励利用木、竹、藤在采伐、抚育、造材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次小薪材,生产人造板、纸、活性炭、木炭、竹炭、酒精等产品和生物质能源,鼓励利用城市园林绿地废弃物进行堆肥、生产园林有机覆盖物、生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、构建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链。推进种植、养殖、农产品加工、生物质能、旅游等循环链接,形成跨企业、跨农户的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联合体。

  (四)推进农林废弃物处理资源化

   推进农村生活废弃物循环利用。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人畜粪便、生活污水、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分类回收、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;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完善“村收集、镇中转、区域集中处理”的农村垃圾回收、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系统。

 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。各地要根据当地农用地分布情况、种植制度、秸秆产生和利用现状,鼓励农户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购买农作物收获机械时,配备秸秆粉碎还田或捡拾打捆设备;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,健全服务网络。

  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。积极探索建立分散养殖粪便储存、回收和利用体系,在有条件的地区,鼓励分散储存、统一运输、集中处理;推广工厂化堆肥处理、商品化有机肥生产技术;利用畜禽粪便因地制宜发展集中供气沼气工程,鼓励利用畜禽粪便、秸秆等多种原料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、生物天然气工程,推进沼渣沼液深加工生产适合种植的有机肥。

   推进林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。推动建立废旧木质家具、废纸、木质包装、园林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体系,推进废弃竹木的综合利用;鼓励利用森林经营、采伐、造材、加工等过程中的剩余物,建设热、电、油、药等生物质联产项目。

  三、保障措施

  (一)完善制度标准

  建立农业和林业节能减排政策制度,完善农业和林业生产的节能减排相关规范和标准体系。建立农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考核制度,推动农业循环经济规范化、标准化发展。

  (二)推进工程建设

  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。在农业基础较好的地区,选择一批具有明确实施主体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(基地)和企业,在减量化、再利用、资源化、清洁生产等农业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和领域开展示范工程建设。推进示范基地建设、促进关键技术推广应用,支持农林产品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、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等。国家和地方相关资金要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。

  (三)加大政策扶持

充分利用现有政策,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回收废旧农膜,开展农作物秸秆、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、推动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。

  (四)健全服务体系

利用物联网、互联网+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信息服务业。  

五)积极宣传推广

建设农业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,重点宣传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、农林生产节能减排等技术模式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典型经验及成果。

(来源:http://www.sdpc.gov.cn/gzdt/201602/t20160204_774447.html 国家发改委 国家林业局 农业部2016年2月1日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