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版/English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  行业新闻

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(摘要)

为做好2017年能源工作,进一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进“十三五”规划全面实施,我局研究制订了《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。

(二)推进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

围绕实现“十三五”规划目标,着力解决弃风、弃光、弃水等突出问题,促进电源建设与消纳送出相协调,提高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。

积极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地热能。推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示范,抓好黑龙江垦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示范项目建设,积极发展能源、农业和环保“三位一体”生物天然气县域循环经济。加快相关标准体系建设,推进生物天然气和有机肥商品化产业化。制订出台关于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全面转向热电联产的产业政策,提高生物质资源利用效率。推广地热能供暖、制冷,发挥地热能替代散烧煤、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的作用。

(九)着力提高能源民生福祉

深入推进电网改造升级。继续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,完成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,实现平原地区机井通电全覆盖,贫困村基本通动力电。实施200个小康电示范县建设。优化直辖市、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市配电网布局,推进高可靠性示范区与新城镇化示范区建设。